孕婦再次剖腹分娩‧應待胎兒長至39週
(加拿大)最新醫學研究發現,若果曾剖腹分娩(C-Section)的婦女,再準備以同一方法生產,應該待胎兒長大至39週後才剖腹。
一份刊登在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醫學雜誌上的研究報告發現,由曾經剖腹分娩婦女再次剖腹所生的嬰兒,如果孩子少於39週,患上多種身體毛病的風險較高。
此報告將39週出生跟37週或38週出生的嬰兒比較,後者出現呼吸困難、血糖問題及受感染的情況較多,他們需被送到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的情況也較常見。
報告指出,尤其是37週生的嬰兒,出現上述毛病的數字,是39週出生而有同樣情況嬰兒的4倍;而38週生的嬰兒出現這些問題的數字是39週生嬰兒的2倍。
研究調查了超過1萬3000名需要再用剖腹分娩的婦女,她們進行這形式的原因是她們曾經剖腹分娩,並不是因為其他健康問題。
此項研究的作者,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(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)婦產科索恩普(John Thorp)醫生表示,在39週與40週之間,有一個很細小的“時窗”,而它對嬰兒成長有很重要的影響,而在39週之前還是之後出生所造成的誤差令風險增加;在39週之前出生的嬰孩,在哺乳和呼吸有較多問題,亦較常需要醫療輔助,例如使用呼吸機、氧氣機或用喉管喂哺。
他說:“在沒有自然陣痛的情況下,要再度進行剖腹分娩,好像是有一個關鍵的時窗。”他建議,要剖腹分娩,最早也要選擇在預產期前7天之內;預產期是成孕後40週。
進行這項重要的研究是因為在美國剖腹分娩的比率持續上升,在1996年這比率只有21%,而10年後,已跳升至31%。
在加拿大方面,根據去年夏季發表的統計數字,剖腹分娩的比率由1993年的17.6%升至2006年的26.3%。
研究報告的另一位作者斯龐(Catherine Spong)表示,在37至39週之間,雖然只有14天,但婦女未必會感受到它對胎兒的影響有多嚴重;一般人認為是一個很小的風險,即使只是一、兩天之差,其實也很重要。她指出,若果懷孕期間一直沒有問題,婦女既沒有出現分娩陣痛,又沒有其他原因要提早生產,她們都應該等待。(溫哥華明報
2009-01-20 12:12